技术文章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技术文章 >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

更新时间:2021-04-09   点击次数:3722次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

    JJG693-2011《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是依据JJF1002《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JJFl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105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的规定,对JJG693-2004《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和JJG940-1998《催化燃烧氢气检测仪》两规程进行修订的。修订后的规程代替JJG693-2004《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和JJG940-1998《催化燃烧氢气检测仪》两规程。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适用于非矿井作业环境中使用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包括可燃气体检测仪,以下简称“仪器”)的*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仪器的检测原理主要有催化燃烧型、红外线吸收型、热导型等。采样方式有扩散式和吸入式。仪器主要由检测元件、放大电路、报警系统、显示器等组成,用于监测环境中可燃气体的浓度。

         

 

 

四川中测贝格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中测贝格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成华区玉双路10号

© 2024 版权所有:四川中测贝格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蜀ICP备17005647号-2  总访问量:166057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