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JJF1368-2012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型式评价大纲 |
本型式评价大纲适用于非矿井作业环境及民用场所中使用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
(包括可燃气体检测仪,以下简称仪器)的型式评价。 2引用文献 JJG693-2011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 GB12358-2006 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 通用技术要求 GB15322-2003 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6808-2008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GB/T17626.2-2006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17626.3-2006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B/T17626.4-200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 试验 上述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大纲的引用而成为本大纲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本大纲。然而,鼓励 JJF1368-2012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型式评价大纲根据本大纲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大纲。 7 通用技术要求 7.1 外观 711外观良好,结构完整,仪器连接正确,各调节旋钮或按键应能正常操作和控制。 7.1.2 通电检查时,仪器应能正常工作。显示部分应清晰、完整。 7.2报警功能及报警动作值 当仪器示值达到报警设定值时,仪器应发出声、光报警。对于有输出控制功能的仪 器,当仪器发出报警信号时,应能启动输出控制功能。对于电池供电的仪器,当欠压显 示时,应能发出与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或光指示信号。 7.3长期稳定性(仅适用于固定安装的仪器) 固定安装的仪器,应能连续运行28d。试验期间,仪器应能正常工作。试验后,其 示值误差应符合表1的要求。 74电源电压适应性 7.4.1对于交流供电的仪器,当供电电压为额定供电电压的士15%时,其示值误差应 符合表1的要求。 7.4.2对于直流供电的仪器,当供电电压为工作电压或高工作电压时,其示值 误差应符合表1的要求。 7.4.3对于使用电池供电的便携式仪器,电池的工作时间应不少于8h。在指示电池 电压低的情况下,连续工作方式再工作15min,单次工作方式再操作10次,其示值误 差应符合表1的要求。 7.4.4对于使用电池供电的固定式仪器,电池的工作时间应不少于30d。在指示电池 电压低的情况下再工作24h,其示值误差应符合表1的要求。 7.5 安全环境要求 7.5.1绝缘电阻(不适用于电池供电的仪器) JJF1368-2012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型式评价大纲仪器的绝缘电阻在正常试验条件下应不小于100MΩ;湿热试验后,仪器的绝缘电 阻应不小于1M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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